信用卡的一些霸王条款
信用卡的一些霸王条款各位卡友都还不是很清楚吧,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大家可以阅读一下,希望能给你带来参考价值。
银行是从事货币和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没有银行我们什么也做不了。虽然银行给我们带来了便利,但银行本身也有很多损害我们利益的霸王条款。下面我给大家讲讲具体的!
1。如果没有收到信用卡,年费将被扣除
一些市民在拿到手之前就已经被收取了信用卡年费,信用卡扣费问题成为很多人纠缠的对象。事实上,未经持卡人授权,银行不得对未激活的信用卡收取年费。这是大多数银行发布的规定,银监会明确规定了银行的收费行为:未经持卡人授权,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在信用卡激活前扣除任何费用。所以持卡人需要向银行申请。
2。继续收费,不收取年费
用户都知道银行卡有年费,但是免除银行年费的政策已经实行一年多了,可能大家都不清楚。去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商业银行应根据客户的申请,为客户提供一个账户(不含信用卡和VIP账户),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账户管理费)和年费。也就是说,如果你在一家银行有多张借记卡,其中一张可以向银行申请免除年费和账户管理费。本通知自2014年8月1日起实施,至今已一年多。
3。信用卡全额罚息
李女士是市民,办理的是某大型国有银行的信用卡,平时刷卡正常,贷款及时还款。后来她就很少用这张卡了。过了一段时间,她准备去卖卡的时候,银行说她欠了人民币60.05元,逾期六个月,被列入央行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原来5毛钱的欠款推迟到当年11月的时候,利润“滚”到60.05元,整整增加了1200倍。欠费期间,银行没有打电话通知。为什么银行不主动联系客户提醒欠款可能产生不良信用记录?经过几次交涉,李小姐把钱付到了0.1元,国有大银行免除了她60.05元的欠款,并给她开具了《无恶意欠款证明》。
李小姐,这种情况不是个案。近年来,由于一些银行的违规操作,各种信用卡收费陷阱频繁发生,严重损害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目前,大多数银行将对尚未还清的信用卡透支收取全额罚息,即使一分钱仍未支付。换句话说,假设持卡人透支1万元,但差额只有1分钱,银行也会加收1万元罚息。但现在已经有所改善,会员单位可以实行部分计息,即对信用卡(即信用卡)透支额度中已偿还的金额进行减息和免息,未偿还部分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收取利息。公约还提出,会员单位向信用卡持卡人收取的滞纳金不得收取利息,滞纳金上限不得超过透支本金。
4。银行对使用密码的信用卡交易被盗概不负责
一天,市民邱女士在手机上收到信用卡刷卡提醒,显示该卡在澳门刷卡消费103,506元,然后兑现为3,000港元。而邱女士半小时前刚刚用这张卡和朋友一起付了饭钱,不可能一个小时就到了两个地方。邱女士立即向银行提交了一份“拒绝申请”,并同时报警。然而,这笔钱是从卡上转账的。邱女士与银行协商时,银行回复:密码消费交易,银行不负责。
法律专家表示,如果证据显示持卡人没有使用自己的信用卡进行交易,那么银行应该承担损失。因为银行和信用卡持卡人之间建立了一种契约关系,这种契约关系是银行授予的,允许持卡人在一定的限额内提取现金或者用信用卡消费。银行卡、卡号、密码共同构成存款人完整的身份标志,一致才允许交易。无论行为人如何获得卡号和密码,银行都无法识别假卡,在不一致的情况下允许银行卡、卡号和密码交易,导致盗窃。这说明银行的交易安全体系存在重大缺陷,银行卡的制卡过程也存在安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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