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身份证欲办理信用卡,可能被判3年有期徒刑
捡到身份证欲办理信用卡 可能被判3年有期徒刑各位卡友都还不是很清楚吧,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大家可以阅读一下,希望能给你带来参考价值。
近日,两名市民发现他人身份证,想去银行申请信用卡透支提现,却被银行工作人员抓住。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
1月20日,一位名叫周的年轻女子用自己的身份证在开平市长沙的一家银行申请信用卡。银行工作人员询问办理业务时是否使用身份证。工作人员接到肯定答复后,查看了相关文件资料,发现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持卡人不符,认为此人可疑,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长沙派出所民警赶到银行调查后,发现该女子真名是黄某好,22岁,广西人,不是周某,于是将黄某好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第二天,长沙派出所接到银行报警电话,说有个年轻人拿着身份证去银行办信用卡。当警察到达时,他们把这个人带回警察局进行调查。经调查,该男子名叫秦,28岁,来自广西,他用徐的身份证去银行申请了一张信用卡。经过讯问,两人都声称自己的身份证被拿走了,并不知道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信用卡是违法的。
目前,黄、秦某已因涉嫌妨碍信用卡管理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使用假身份证件骗取信用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